省会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报讯(张文君)日前,石家庄市*府办公厅下发了《石家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如果事故对两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者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等的,属于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设区市行*区域、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等的,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预案》要求,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检测、报告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