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号)、《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3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和田地区自聘教师,原则上自聘教师只能报考任教学校所在县市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
1.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学历要求
1.学前和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详见《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八)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有关规定,年教师招聘不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先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现役*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国家、自治区和地区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基础考核一票否决的、业务考核不合格的自聘教师;
7.年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已拟聘用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10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招聘公告、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网址:
1.网上报名时间:年8月14日10:00-8月19日18:00。
2.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年8月14日10:00-8月19日20:00。
3.报名流程
①登录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
四、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化的,以网站最新公告或通知为准。
(五)和田地区教育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和田地区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和田地区教育局:-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
和田市教育局:,
和田县教育局:-
皮山县教育局:-
墨玉县教育局:-
洛浦县教育局:-
策勒县教育局:-
于田县教育局:-
民丰县教育局:-
附件:
1.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和田地区年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