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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6/21 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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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流失的治本之道


原标题:法官流失的治本之道在普通民众眼里,法官是一个令人艳羡的职业:工作稳定,待遇优厚,基本上是个“铁饭碗”。对今天的大多数法科学生来说,毕业之后能进入法院,可谓理想的职业选择。吊诡的是,不少法官 原标题:法官流失的治本之道在普通民众眼里,法官是一个令人艳羡的职业:工作稳定,待遇优厚,基本上是个 铁饭碗 。对今天的大多数法科学生来说,毕业之后能进入法院,可谓理想的职业选择。吊诡的是,不少法官正辞职而去,以至于 法官流失 成了引人关注的新闻。这情景像是司法领域的 围城 。在一个公职热得发烫的时代,法官们为何会放弃 铁饭碗 ?有调研称,法官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压力大、收入不高、职业荣誉感下降。这样的理由可能会出乎不少人的意料。如何来判断法官们的工作压力呢?在司法领域,常被用来衡量法官压力大小的指标是人均结案数。譬如,北京法官的年人均结案数是160件左右。这意味着每名法官每两天多的时间就得审结一个案件。从这个数字来看,法官确实可能忙得不亦乐乎。不过,跟很多法治国家相比,这似乎又不能说明法官压力巨大。譬如,据统计,美国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达到1500件以上,有的法官甚至年均结案3000件左右。当然,简单的数字对比并不足以说明问题,还有很多因素可能影响中国法官们的工作压力,而且不同的法官压力大小也不一样。比如,很多法官承担着接待信访、完成各种调研和报告等与裁判案件无关的工作,还要遭受形形色色的评比 诸如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等 所带来的烦扰。不仅如此,在中国,大量法官徒有虚名,很少审理甚至不审案件,这包括许多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甚至庭长、副庭长,以及从事行*、后勤等工作的法官。这个群体不是一个小数目,在一些省份甚至达到法官总数的20%以上。这些因素,在一个法治成熟的社会不会存在:法院没有接待信访等与诉讼无关的任务,也很少进行各种评比,所有的法官都要审理案件 不论是首席法官(相当于中国的 院长 )还是普通法官。而且,首席法官审理的案件一点儿也不比普通法官少。这一点,只要看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便一目了然。如此对比,中国法官的减负之道,仍在于法院职能定位的根本改变:让法院只负责审理案件,其他的事务一律剥离出去,所有法官都必须以审理案件为主要乃至唯一职责。法官流失的另一个原因被指是收入不高。与很多法治社会里法官的收入高出人均收入几倍相比,北京法官的收入确实不算高。但问题是,这样的对比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很多法治社会的法官都是从事过多年法律工作的人士,不存在刚刚毕业的学生就当法官的情形。譬如,美国的联邦法官在获任命时通常都是经验丰富、出类拔萃的法律人,年龄多在40岁以上。他们的高收入实在情理之中,因为他们从事律师工作的收入要更高。还有,计算中国法官的收入不能只考虑账面上的工资,还应包括各种显性或者隐性的福利,诸如住房优惠、伙食补贴、子女教育等。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法官的收入不应该增加。问题在于,收入的变化应伴随着相应的制度 诸如法官选任、数量等 必须发生变化,让法官的收入与他们提供的产品相匹配,让他们致力于捍卫公平正义。就法官选任而言,必须改变应届毕业生当法官的局面,让法官从优秀、资深的律师或者其他法律人中产生,让法官与公务员完全区别开来。法官的职业化特点要求其不仅具有渊博的学识,而且具有丰富的经验,正如英格兰法官库克爵士(Sir Edward Coke)400年前所强调的一样,法官的裁判事关民众的生命与财产,对他们的遴选必须格外慎重,只有学识渊博、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法律人才可能胜任。在设计法官制度时,还应将法官与公务员严格区分开来。长期以来,在中国,法官被当作 官 的一部分,与其他公务员无异,不仅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而且跟公务员一样具有行*级别,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实际上,法官必须是中间人,就像运动场上的裁判员一样,不应当属于任何一方。改变法官的数量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众所周知,中国法官的数量过于庞大,有大约20万人。即使根据人均标准测算,也高于大多数法治国家。比如,根据2012年每10万人口所拥有的法官数量计算,美国为10个,英国不到7个,日本不到3个,中国则超过14个。减少法官数量的同时增加法官助理,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这样不仅可以通过提高法官的薪水使其与助理或者其他人员有别,而且有助于法官群体走向精英化,提升其职业荣誉感。这就涉及法官流失的第三个理由 职业荣誉感下降。有观点认为,个中原因是当事人 缠诉闹访、哄闹法庭、暴力抗法 等造成的,但在我看来,故意扰乱司法的当事人毕竟是少数,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法官不能真正地独立裁判,审理案件受到太多的干预,甚至出现审者不判(审者无权决定裁判结果)、判者不审(决定裁判结果者不参与审理)的怪事,最终导致司法不公。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中,法官难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无法将自己的学识和能力展现出来,更无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一个人怀抱捍卫正义之理想而进入法院,却发现自己不能独立断案、主持公道时,他该作何感想?怎么可能有职业荣誉感?无论如何,面对法官流失的现状,仅仅通过提高法官待遇来应对,无疑是治标之策,变革法官制度以使司法获得独立地位,提升司法公信力,才是治本之道。而欲实现司法独立,关键是要确立分权制衡之架构,让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权分庭抗礼,同时确保法官终身任职,且任职期间薪水不得减少。惟有如此,司法公信力才可能得以改善,司法公正才可能得以实现。作者为中国*法大学副教授背景法官的流失1月18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李远方、宋慰祖等十名北京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呼吁提高法官待遇,解决法院人员流失问题。李远方对《财经》称,2008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招录2053人,其中流失人员348人,占同期招录数的16.96%。这一现象并非个例。同一时期数据显示,江苏省法院系统五年流失人员2402名,其中法官1850名。李远方在调研中发现,学历较高、年轻、职级起点低的男性成为流失人群的主力,法院业务骨干尤其是中层干部流失的情况呈明显增多。另外,基层法院人员流失的比重较大, 法院层级越高,人员流失现象相对缓和 。法官流失被指缘于压力大、收入低、职级晋升空间狭窄、职业荣誉感下降等多种因素。李远方调研获悉,去年北京法院审判人员年人均结案160.2件。在收入上,以应届硕士毕业生为例,进入法院后见习期内月工资3700元,转正后定级为科员月收入4400元左右。近年来,司法环境持续恶化,缠诉闹访、哄闹法庭、暴力抗法屡有发生,法官尊严和法律权威受到挑战,法官的职业荣誉感不断下降。北京市基层法院一名前法官在工作五年后选择辞职,主要原因在于基层法院待遇差和晋升难。他和妻子同在*法系统工作,两人的收入难以应付生活的压力。 同时进入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同学,有的已经获得或有望获得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的两限房、公租房,但基层法院希望很小。 他说。云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对《财经》称,西部地区也存在法官流失的问题。因为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他人员工作在基层,基层法官的生存困境和人员流失值得关注。田成有称,除了法官待遇不高、压力大和与**机关相比升迁机会较少等现实因素,法官职业尊容感的缺失也是法官流失的重要因素,这与法院的行*化弊端有关。法官在履行职务时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独立自主地进行,但实践中,对法官的干扰,及法院内部的管理考核制度等,制约了法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在一些情况下,司法难以实现纯粹的法律规律与法律属性,法官需要在法治追求和现实间进行调和。另外,中国信仰法律的习惯与传统培育不足。法治思维没有完全确立,以权压法、干扰法官办案的现象存在。司法又易被贴上标签,认为作为 衙门 的法院 吃完原告吃被告 , 冷漠、腐败的标签压在司法人员的身上,这都影响法官的尊容感 。针对法官频繁离职的现象,李远方呼吁合理确定法官数量,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建立与法官职业特点相适应的法官职务单独序列,提高法官的工资待遇和法官的行*职级,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田成有希望未来的司法改革能有效解决法官流失的问题。他呼吁重塑司法的宪法地位,彰显司法权的国家属性和宪法地位,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在法官的职业保障上,他认为首先应有身份保障,即法官依法独立审判,除依照法定条件,不得随意免职、转职等。其次是经济保障,对法官实行有别于公务员的单列的薪酬保障制度,给予法官体面的收入。另外,还有安全保障和荣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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