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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一批新规将从2月起开始施行。重疾险新定义发布,新增3种重度疾病;职业病防治新规强化“打工人”的健康保障......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有关?它们又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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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定义发布新增3种重疾
2月1日起,《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正式实施。重疾险新定义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根据最新医学实践,科学划分疾病等级,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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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不得违规泄露信息
《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向关联企业泄露保单、个人信息等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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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健康
2月1日起施行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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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郊)铁路出行更便捷
2月1日正式实施的《市域(郊)铁路设计规范》提出,市域(郊)铁路乘车凭证可选用电子客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