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鲁木齐市第三中学教师柏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年10月13日至12月15日,柏某组织本校代课教师唐某、梁某、李某等人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补课费元,其中柏某获取代课费元。柏某受到记过处分。二、乌鲁木齐市第九十八中学教师闫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年9月,闫某在家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20名学生补课费用元。闫某受到警告处分。三、乌鲁木齐市第七十中学教师程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年3月,程某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程某受到警告处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在全校通报批评,并作深刻检讨。四、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一中学教师严某,第一小学教师马某、杨某违规举办培训班,收取费用问题
经查,严某、马某和杨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租用高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场地,举办各种培训班,其间收取学生培训费用。严某、马某和杨某受到警告处分。五、哈密市第二中学教师陈某有偿补课问题
经查,年以来,陈某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违规收取13名学生补课费2元。陈某受到诫勉谈话,两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资格。六、喀什地区叶城县第六小学教师周某截留学生伙食费、向学生家长乱收费问题
经查,年9月至年5月,周某截留学生伙食费元;让学生家长为其服务,向学生家长收费。周某被解除聘用合同,退还截留资金。七、和田地区和田市伊里其乡托万阿热勒村幼儿园园长柔某收受教职工、学生钱财问题
经查,年10月2日,柔某组织全园教师在和田市技校餐厅庆祝生日,其间消费元全部由幼儿园教职工垫付;年11月,柔某收取新转来学生阿某伙食费元,并据为已有。柔某受到通报批评,退还所有违纪所得。编辑:史海龙来源:最后一公里校对:*豪王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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