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首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为了规范和田市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根据《*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文号:J—、XJJ—),遵循质价相符、优质优价的服务原则,以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为导向,构建管理规范、竞争有序、服务优质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7月1日至7月8日,和田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各街道(社区)及各小区业主代表,对我市部分物业小区服务等级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7月11日至7月18日。
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业主及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和田市房地产管理局反映。
联系—。
和田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