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企业:*和田县教育局
招聘时间:年6月16日(周三)上午9:00
招聘地点: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第一教学楼室
根据《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17号)和《关于印发年和田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田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赴内地公开招聘中小学阶段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在和田地区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在编、特岗教师;
2.现役*人;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市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12日(含当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普通话水平要求
(1)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持有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7、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拟录用公示之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1.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或电话咨询后通过扫描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