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人
招聘人数:人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31日;博士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核方式:面谈采取面试和试讲结合的方式
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31日;博士不受报名时间限制。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年塔里木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选择报考岗位,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证明)、科研学术成果、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相关学院(部)指定的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科),并电话联系相关学院(部)。
(二)资格初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名表》,按照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后,确定面谈人选。相关学院(部)按照面谈工作方案组织面谈。面谈采取面试和试讲结合的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背景,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素质和学术能力。面谈满分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面谈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等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聘工作组批准后,可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
(五)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公示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五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定后,上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规定时间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证明文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含试用期)。
扫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