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以在交管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2)用户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登录“交管”APP后,通过→,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方式一
采用“扫码备案”的,对于个人名下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