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和田市赴内地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1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市年赴内地高校招聘94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三)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不限族别;原则上不限性别,因特殊需要,个别学科岗位可限制招聘男性。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学历要求:中小学阶段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教师资格要求: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拟录用公示之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取得的教师资格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现役*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受行*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30日(含当日)。
三、岗位设置
和田市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94名,其中:小学78名,初中16名,语文41名,数学19名,英语10名,道德与法治5名,音乐3名,美术3名,科学3名,体育7名,信息技术2名,历史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6月12日启动,在各省市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6月30日结束。
(二)招聘方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各地州可拿出一定比例赴内地高校组织专场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策,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或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