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襄在《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中,把腿足在板面四角的称为“桌形结体”,把四足不在四角而在缩进一些位置的称为“案形结体”。长桌长度一般不超过宽度的两倍,超过宽度两倍以上一般称为条桌。条桌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此条桌即典型的有束腰条桌,而它的器型甚为别致。条桌既可靠墙陈设,上置文玩;又可摆放在屋子中央,用来分割室内空间,是古典家居文人空间不可缺少的家具。
大红酸枝有束腰三弯腿条桌
此条桌以大红酸枝为材制,桌面攒框嵌板,面下带束腰,束腰开光。腿足与牙子抱肩榫结合接于束腰之下。牙子浮雕云纹,腿足为变体三弯腿,上部内折,至底外翻卷珠纹,足底带有扁圆球状,腿足内折部位亦是作了卷珠纹造型。
大红酸枝有束腰夔龙纹条桌
此条桌以大红酸枝为料,平面,冰盘沿下有束腰,回纹足,束腰、牙板和腿足上浮雕纹饰,角牙透雕夔龙纹。
大红酸枝有束腰夔龙纹罗锅枨马蹄足条桌
此桌以大红酸枝为料,用料厚实,角牙镂雕夔龙纹,中以高拱罗锅枨相接两端角牙。四足方材延边起阳线,腿足内挖马蹄,稍饰如意云头纹。家具名称,凡冠以“条”字的,其形制均窄而长,条桌指腿子位在四角属于桌形结体的窄长桌。一般贴着墙壁、槅扇、栏杆罩摆,或顺着窗台摆。因为它们体积不会过大,可随意安放,灵活性较大。
以上几件皆是大红酸枝材质的红木条桌,器型都或多或少带有雕饰,可谓是体现了古典工艺特色的红木家具,收藏性与实用性自不必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