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对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年计划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元支持部分县(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用于农村有机生活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新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2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区10个项目县(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程建设。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项目县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得到了很好的改善。新疆和田市等三个县(市)作为年全国村庄清洁先进县获得国家表扬。由于近两年我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能够及时分解下达,所支持的项目能够按时完工、实施情况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新疆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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